为使全体教师更好地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,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稳定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教育法规,结合学院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师从事的教学活动
制定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备课并撰写教案、授课、课外指导、批改作业与考核学生成绩、参加教研活动及总结教学经验。
二、制定课程教学实施计划
每学期开学前,任课教师应在认真学习所任课程教学大纲,钻研相应教材,透彻掌握教学内容和准确掌握学生情况的基础上,制定课程教学实施计划。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包括:教学目标、知识要点、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要求、学生情况分析、分周教学进度、成绩考核办法等。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后,于开学前一周交系(部)审查,教务处备案,不符合要求的须重新修定。
三、备课并撰写教案
教师备课须熟悉教材内容,解答教材习题,掌握重点难点。要分析学生知识、技能基础和思想心理特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,正确设计教学方法,科学设置提问,准备好必要教具,以授课单元为单位写出教案。对于计算机等实际操作课程,教师须先熟练全套操作过程,并准备好课件。
教案应包括:课题、教学目标、重点难点、知识要点、技能要领、提问设置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、小结、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等部分。教案应注明授课时间、授课班级,以备检查。
四、授课
课堂讲授是教学过程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,包括:复习提问与新课有关的知识、富有启发性地讲授新知识和技能要领、有效地训练学生使之掌握技能、小结和布置课外作业五个环节。教师讲课要按照教案的设计,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,开展师生双边活动,保证讲授内容的思想性、科学性和针对性,增强课程讲授的实效性。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、广度,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、难点。灵活运用教法,善于启发学生思考,培养学生思维习惯,要在传授知识的同时,充分重视能力的训练。实训课一定要加强教学组织,做好示范或演示,讲清要领,写明步骤,及时发出指令,确保实训课有序高效地进行。
五、课外指导
课外指导是课堂教学必要的延伸和拓展,是巩固和深化知识进而把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必要环节。课外指导包括:课外作业指导、学生竞赛指导、学生社团指导、见习实习指导、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等。教师兼任班主任(辅导员)时,履行相关职责指导学生科学地生活、学习,应把课外指导作为教学任务来对待。
六、批改作业与考核学生成绩
适当布置课外作业才能使学生巩固、深化并学会运用知识。为了查缺补漏增强针对性,教师必须及时批改作业,了解学生掌握的状况。命题考核和阅卷是检查教学效果,促进教学的有力手段,事关教师教学、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是否客观真实,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。
七、参加教研活动及总结教学经验
参加教研或培训活动是相互学习、取长补短、提高整体教学水平的重要措施,教师应积极参加,并以体会或论文形式及时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经验。